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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联字〔2026〕2号 关于公开选拔校团委挂职副书记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安徽省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创新,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努力打造我校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进一步激励团干部干事创业,根据《宿州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拟在全校范围内选任校团委挂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

二、选拔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 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热爱共青团工作,熟悉青年工作规律,对我校共青团工作改革发展有深入思考和独到见解,善于创造性地开展青年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有效地将科研、教学成果和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相结合;

(四)中共党员;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3月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挂职名额

团委挂职副书记 :1名。

四、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和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需填写《宿州学院公开选拔团委挂职副书记报名表》(见附件1),于2026年4月8日(周三)下午5点前送交所在二级党委审核。

(二)二级党委推荐。报名挂职团委副书记的教师由所在二级单位党委推荐,二级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后,将《报名表》(附件1)于4月15日(周二)下午5点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

(三)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审核。党委组织部、团委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酝酿建议人选。党委组织部、团委等部门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研究讨论,结合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要求,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充分酝酿人选,提出建议人选并提交校党委审定。

(五)对建议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师生意见,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六)提交党委研究决定。党委组织部、团委在汇总分析考察结果的基础上,提出选任建议人选,由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七)结果公示。

(八)行文宣布。

五、相关规定

(一)挂职干部的工作期限原则上为1—2年。

(二)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共同管理,挂职期间在校团委工作,原单位工作协调进行。

(三)挂职工作期间,原待遇不变,继续享受原单位岗位津贴和业绩酬金。挂职期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送校党委,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

校团委 高歌 0557-2871075

党委组织部 岳雪峰 0557-2871018


附件1 宿州学院公开选拔团委挂职副书记报名表(教师).docx


中共宿州学院党委组织部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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