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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支部:

为深化高校共青团改革,扎实推进2025-2026学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创建工作,依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宿州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青字〔2025〕20号)要求及前期申报审核公示结果,校团委将组织开展本次“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创建验收工作,选树基层团支部建设优秀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5-2026学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创建申报审核公示通过的各团支部。

二、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一《2025-2026学年度宿州学院 “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创建成果验收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填表说明详见附件二。

(二)提交时间

2026年4月10日中午12:00前,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验收资格。

(三)提交方式

电子版材料:所有材料按“学院+团支部名称+五四红旗团支部验收材料”命名发至邮箱:Twxswybgs407@163.com;

纸质版材料: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由各分团委统一收集后,提交至逸夫楼A407校团委办公室,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团支部所属分团委公章。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分团委要切实履行指导职责,组织所辖申报团支部认真梳理创建工作成果,严格审核验收材料,确保材料真实、规范、完整,杜绝弄虚作假;

2、紧扣要求,突出特色:各申报团支部要围绕青字〔2025〕20号文件明确的基础建设标准及申报的特色创建方向,全面总结创建工作,突出支部建设亮点和实际成效,充分体现团支部在引领、组织、服务青年中的作用;

3、按时报送,确保落实:各分团委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材料收集与提交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对接验收相关事宜,确保验收工作有序推进。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程锋 李庆楠

联系电话:0557-2871885

邮箱:Twxswybgs407@163.com

附件一 2025-2026学年度宿州学院 “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创建成果验收表.docx

附件二 填写说明.docx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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