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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宿州学院2024—2025学年度 “十佳社团”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是拓展学生素质、丰富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载体。为促进我校学生社团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社团的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特开展宿州学院2024-2025学年度“十佳社团”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6年3月23日——2026年4月1日

二、参评对象

符合《宿州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院党字〔2023〕5号),经注册登记成立1年以上的我校各类学生社团。

三、评选条件

1.注册时间满一年的学生社团,自愿参评;

2.管理机制健全,社团活动开展和新媒体管理规范;

3.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的社团活动,参评年度内无违纪现象;

4.社团活动效果和反响良好,在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凡承办过校级大型活动、省级学科技能竞赛或文体活动的社团优先考虑,获得省级“活力社团”的社团直接认定为“十佳社团”。

四、评选流程

1.申报:填写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团委社团工作部。注意:逾期上交的材料或未按要求上报的材料均视作无效。

2.初审:根据社团申报情况进行初步筛选。

3.答辩评审:由校团委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小组,组织社团答辩评审。

4.公示及表彰:校团委对“十佳社团”最终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表彰。

5.时间安排: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27日,终审答辩时间为4月1日(暂定)。

五、评选细则

1.参评社团2024-2025学年第二课堂活动的数量、质量(20分)。

2.社团负责人会议出勤率(10分)。

3.现场PPT陈述答辩

(1)陈述内容:紧扣主题,积极向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社团简介、思想建设、特色活动、日常活动、服务会员、所获荣誉、社团今后发展的方向以及前景等(40分);

(2)答辩:明晰社团定位与中长期发展规划,逻辑严谨、条理清晰(10分)。

4.社团积极参与团委社团工作部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20分)

联系人:莫梦娴(老师)0557-2871075

徐可馨(学生)17855037158

附件:宿州学院十佳社团申请表 .docx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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