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按照《关于实施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推报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工作内容
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拟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的高校(含民办、高职)中推选在读学生及学校科创团体提供资助支持。其中,“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计划资助名额1000名,资助标准2000元/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计划资助名额100个,资助标准5000元/团队。
二、资助对象推选要求(“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 2025年12月31 日前,内地(含民办、高职)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分团委按照工作要求,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各分团委推荐不超过1名),并严格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把关、审核。遵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产生。校团委将联合相关部门评审产生1名校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2.请各分团委于2025年12月12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团委邮箱。报送的材料应包括: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个人项目)(附件3-1 )、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资助情况汇总表(附件4)、佐证材料及相关宣传材料。
联系人:朱程锋
联系电话:0557-2871885
邮箱:Twxswybgs407@163.com
附件:
关于实施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3-1 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个人项目).docx
附件4: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资助情况汇总表.xlsx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