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学生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为同学做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朋辈教育引领作用,指导2024级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与生活。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4级本科生“朋辈导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2022、2023级本科生
二、选聘条件
朋辈导师是在自愿的原则上申请,并接受一定的资格审核。被任命为朋辈导师的学生,需接受相关培训,遵守相关守则,并在工作中发挥联络、组织活动、价值引导等作用,协助辅导员和一年级新生适应大学生活以及促进个人发展。
朋辈导师选拔必须是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学生骨干。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无违纪处分,在同学们中有较高的威信。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熟悉新生的思想心理特点和教育管理方法。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50%,且无课业不及格现象。同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在省级以上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奖;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过论文;获得过国家专利、发明等;主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选聘程序
1.宣传发动。各分团委广泛宣传“朋辈导师”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学院实际,制定选聘工作方案,发动优秀高年级同学参加选聘工作。
2.审核面试。各分团委组织辅导员、学生会骨干进行审核及面试。
3.公布公示。拟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4.选聘上岗。举行集聘任仪式,颁发聘书,开展上岗培训。
四、优秀导师评选标准
1.学习成绩方面:
带领的新生在班级综合测评成绩要求为前30%或班级学习成绩为前30%。
2.学术科创成就方面:
带领新生获得竞赛A、B类省级及以上奖项。
3.志愿服务方面:
带领的新生为学生组织负责人或省级优秀志愿者。
五、其他工作
1.每名导师指导3-5名新生,工作时间为1学年,确保每名2024级新生配备一名朋辈导师,经录用统一由校团委颁发聘书.
2.经选聘朋辈导师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指导工作。
3.朋辈导师聘任期满,由学院对朋辈导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做出鉴定,考核合格加第二课堂—社会责任担当学1学分。同时按30%的比例评出“优秀朋辈导师”,颁发证书。
4.2023级本科生优秀“朋辈导师”、2024级本科生“朋辈导师”名单于11月15日前报至团委邮箱,由团委统一制作聘书和荣誉证书。
联 系 人:陈宇 13855721840
王婷 17358004297
联系邮箱:szxyxsh@qq.com
附件:1.2024级本科生“朋辈导师”报名表
2.2024级本科生“朋辈导师”汇总表
3.2023级本科生优秀“朋辈导师”汇总表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