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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联字〔2022〕13号关于做好宿州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团省委和省学联同意,拟定于2022年11月26日召开宿州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大会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两代会”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生会组织改革,当好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宿州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修订《宿州学院学生会委员会章程》;

(三)开展宿州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

(四)选举产生宿州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宿州学院第四届学生主席团。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学代会”的筹备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等负责人同志组成成员。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大会的筹备工作,重大事项由校党委研究决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凌峰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组织协调组、文宣组、会务组、代表资格审查组,负责大会筹备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

校团委、学生会向校党委、团省委和省学联报送召开“学代会”的请示,建立筹备工作机构,研究代表选举和学生委员候选人推荐事宜,起草“学代会”有关文件和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定大会宣传工作方案,广泛进行思想动员。

校团委、学生会分别召开教师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会议,征求对“学代会”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各级团学组织全体团员(学生)认真学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等文件。

(二)第二阶段

召开正式筹备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学代会”筹备工作。各选举单位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召开“学代会”的有关文件,选举“学代会”代表。

校团委、学生会组织推荐学生委员候选人,并及时向校党委、团省委和省学联请示和汇报推荐情况。

校团委、学生会召开会议,征求“学代会”代表对学生会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三)第三阶段

审定会议文件,检查落实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四)第四阶段

召开“学代会”,按规定上报有关材料。

五、代表名额和分配原则

宿州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为185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全校学生青年、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按照有利于团员青年了解团内事务,参与学校发展,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

六、代表选举产生办法

学代表原则上依照各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并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20%。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拟组建代表团7个。

七、委员及其选举产生办法

宿州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拟设委员23人,其中主席团5人,秘书长1人。委员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在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后,按名额分配推荐提名。大会采用上下结合协商的方式,根据多数选举单位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后,提交各代表团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差额预选人数多于委员名额数的20%;大会按各代表团选举结果等额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召开“学代会”,是我校学生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对于推动我校团学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筹备工作中,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尤其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开展筹备工作,为开好大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分团委、学生会要组织广大学生青年认真学习有关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学习学校印发的有关文件。要引导学生青年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主动投入到筹备召开“学代会”的各项工作中去,积极为谋划学校今后一段时期的团学工作献计献策。

(三)广泛宣传,营造气氛。要利用召开团员(学生)大会、简报、板报、校园网、宣传栏、标语和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活动。要重点宣传召开“学代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宣传宿州学院第三次学代会以来团学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宣传我校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在全校上下形成蓬勃向上、和谐共进的舆论氛围。

(四)把握政策,选好代表。代表选举是一项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是开好“学代会”的前提和基础。各选举单位要全面领会、深刻把握有关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真正把政治素质强、作风正、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团员青年推荐出来,选好“学代会”代表。

(五)坚持原则,严明纪律。在“学代会”的筹备和召开过程中,各级团学组织和学生青年,要讲原则,讲纪律,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本着对团学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杜绝一切非组织活动。凡有违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纪律规定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六)统筹兼顾,扎实工作。筹备召开“学代会”的主要工作有宣传动员、选好代表、推荐好学生委员候选人、起草好学生会工作报告等,这些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学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学代会”的筹备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扎实工作,以筹备召开 “学代会”工作促进其他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推动“两步走”创建宿州大学战略目标,办学效益和办学层次“双提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宿州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宿州学院第四届学代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宿州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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