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管理,激励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作用发挥,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宿州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院党字〔2023〕5号)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我校2025年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续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聘对象
社团现任指导老师。
二、续聘原则
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双向选择。
三、续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二)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鼓励高水平的思政课教师担任思想政治类社团指导教师。
(三)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和文体艺术类社团,鼓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年轻教师积极申报。
四、主要职责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话语权;
(二)遵循学校相关规定,明确社团发展的定位和建设重点,不断完善社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社团运行规范高效有序;
(三)指导学生社团制定工作计划,指导社团活动方案的策划和开展,帮助社团提高活动质量与层次,使社团成为校园文化和第二课堂的重要阵地;
(四)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定期对学生社团开展指导或培训,帮助社团成员提高能力素质;
(五)努力提高社团建设的水平,培育一批有特色、有水平、有内涵的品牌性示范社团;
(六)协助做好社团党建、团建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
(七)指导做好社团活动经费预算,规范经费使用,协助做好社团活动经费报销工作;
(八)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校团委报告。
五、续聘程序
(一)自主报名。对续聘无意见的教师继续担任其社团指导老师,对于有特殊原因需更换指导老师的社团,请有意向担任该社团指导老师的教师填写《宿州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登记表》(附件),于3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宿州学院社团活动中心(四食堂三楼),电子版以“教师所在单位-社团名称”命名,发送至18156252553@163.com。
(二)资格审查。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续聘及考核工作小组对社团指导教师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并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审查。
(三)组织续聘。校团委征求学工部和学生社团意见后,根据学生社团性质和指导教师个人志愿填报情况为学生社团续聘指导教师。续聘结果经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续聘及考核工作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
联系人:高 歌(老师)15665481228
万国吉(学生)13645535804
附件:宿州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登记表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