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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字〔2022〕22号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第二课堂学分审查和补修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宿州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为认真做好2023届毕业生第二课堂学分审查和补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依据

2023届毕业生第二课堂学分审查的依据是《宿州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19〕13 号),(附件1)。其中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参照《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2〕4号)执行,由教务处结合实际组织开展。

二、审查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打印“到梦空间”中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全部学分版),提交班级“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2.班级初审

班级“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第二课堂学分班级汇总表》(附件2),经辅导员签字确认后,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小组审核。

3.学院复审

各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小组对班级提交的《第二课堂学分班级汇总表》进行审核。

4.团委备案

学院于10月30日前将《第二课堂学分班级汇总表》(含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报团委备案。

三、补修安排

1.制订补修计划

各学院针对没有修满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者,根据《宿州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制订补修计划。

2.安排补修

各学院应督促、指导尚未修满学分的2023届毕业生,及时按照补修计划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等,于2023年4月前完成学分补修任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第二课堂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事关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申请等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分审查和补修工作。

2.规范操作。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开展学分审查,确保已修学分无遗漏、未修学分有补修安排,按照程序报送相关材料。

3.以生为本。各学院要本着以生为本的宗旨,关注学生学分获得情况,指导帮助他们获得规定的学分,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

联系人:王士权

电话:15665481228

电子邮箱:szxytw3685087@163.com

附件:1.宿州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

      2.宿州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班级汇总表

                                   宿州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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