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0 阅读:203次 作者:
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和《宿州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党〔2017〕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丁晓红等43位青年师生为分团委兼职副书记(名单见附件)。
兼职副书记承认工作经历,不占干部职数,不对应行政级别,不转行政关系。兼职团委副书记的教师、学生工作期限为1年。
附件:各分团委兼职副书记名单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