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精品项目申报的通知》(青联字〔2022〕6号),经单位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我校首批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18个、精品项目11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
基地建设周期为3年(从2022年10月起至2025年10月)。
二、建设要求
(一)基地和项目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劳动观念和劳动精神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学习和掌握基本劳动知识技能的过程中,领悟劳动的意义价值,形成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
(二)负责教师要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认识劳动教育在构建德智体美劳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强化劳动育人意识,提升劳动教育专业化水平。
(三)各基地要认真完善工作方案,签订合作协议书(附件1),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保障安全的实践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基地育人服务水平,确保基地安全稳定有效的运行。
(四)基地和项目要及时做好劳动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照片、文字材料的汇总和归档工作,加强对劳动教育的宣传报道,着力打造“真教、真学、真实践”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精品项目。
三、其它事项
(一)经费支持。团委、教务处对各实践基地和精品项目给予2000元建设经费资助。
(二)基地授牌。团委、教务处将统一定制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牌匾,各基地在开展劳动教育实践前组织挂牌仪式。
(三)检查评估。团委、教务处将于一年后对各基地和项目开展中期检查评估,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将取消其立项资格。
联系人:王士权
联系电话:15665481228
附件:1.共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协议书
2.宿州学院首批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立项建设名单
3.宿州学院首批大学生劳动教育精品项目立项建设名单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教务处
2022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