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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联字〔2022〕11号关于公布宿州学院首批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精品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精品项目申报的通知》(青联字〔2022〕6号),经单位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我校首批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18个、精品项目11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

基地建设周期为3年(从2022年10月起至2025年10月)。

二、建设要求

(一)基地和项目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劳动观念和劳动精神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学习和掌握基本劳动知识技能的过程中,领悟劳动的意义价值,形成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

(二)负责教师要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认识劳动教育在构建德智体美劳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强化劳动育人意识,提升劳动教育专业化水平。

(三)各基地要认真完善工作方案,签订合作协议书(附件1),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保障安全的实践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基地育人服务水平,确保基地安全稳定有效的运行。

(四)基地和项目要及时做好劳动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照片、文字材料的汇总和归档工作,加强对劳动教育的宣传报道,着力打造“真教、真学、真实践”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精品项目。

三、其它事项

(一)经费支持。团委、教务处对各实践基地和精品项目给予2000元建设经费资助。

(二)基地授牌。团委、教务处将统一定制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牌匾,各基地在开展劳动教育实践前组织挂牌仪式。

(三)检查评估。团委、教务处将于一年后对各基地和项目开展中期检查评估,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将取消其立项资格。

联系人:王士权

联系电话:15665481228


附件:1.共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协议书

    2.宿州学院首批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立项建设名单

    3.宿州学院首批大学生劳动教育精品项目立项建设名单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教务处

2022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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