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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字〔2021〕17号关于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推动学生会组织回归服务同学宗旨,结合“学党史 强信念 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的相关部署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会中广泛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跟时代步伐,把握青年学生工作特点和规律,坚持聚焦服务广大同学普遍需求,坚持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通过在全校学生会组织中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形成一批做的实、叫得响的服务项目,更好地发挥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巩固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真正促使学生会组织改革“形神兼备”。通过不断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社会认可度,努力树立富有理想、关爱同学、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

二、活动主题

我为同学做件事

三、活动内容

活动分为思想引领、权益维护、困难帮扶、心理疏通、风采展示和学风促建六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你的思想我引领——开展“四史”主题学习

1.青春思政课。创新党史学习方式,通过开展“党史+艺术”“党史+文创”等活动,提高党史学习效率。

2.“声临其境”配音大赛。通过对影视经典作品的配音体现宿院学子爱党爱国爱校的精神,并以此致敬经典,提高思想觉悟。

3.优质影片展播。依托青创影院,合理安排优质影片,免费向师生提供观影服务,把观看电影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集合起来,开展“跟着电影学党史,对党说说心里话”活动。

4.沉浸式主题教育。结合优质剧本杀资源,免费开展沉浸式主题教育活动,达到思政教育润物无声效果。

5.学生干部培训。每学期初通过带领团学干部进行“四史”特别是党史学习,贯彻学校党史学习动员大会精神,学党史,强信念,跟跟党,打造“党委看得见、团委靠得上、职能部门用得住、广大学生信得过”的学生干部队伍。

二、你的权益我维护

1.失物招领,构建“无遗”校园

学校师生日常生活中丢失物品种类多、数量大,物品丢失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对师生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建立线上服务平台建立失物招领系统,定期对遗失物品信息在线公示,为学生们节约宝贵时间,更好的提升学生会组织的服务质量,弘扬大学生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同时加强同学们防范自身财产安全的意识,营造温馨和谐的校园环境,加深同学们对校园的归属感,树立起学生会负责人、有作为、有担当、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良好形象。

2.维权活动,维权意识进校园

大学生普遍自身维权意识比较薄弱,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及时通过正当途径维权,为了切实增强在校学生的维权意识,利用“新生接待日”“食堂开放日”等丰富多彩的特色化权益类活动,针对“餐饮维权”“消费维权”“女生权益”等大学生常见的权益问题为突破,增强学生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三、你的困难我来帮——“一对一”帮扶

以“关爱、关心、关注”为主题,精准帮扶在学习、生活、成长中遇到困难的学生走出难关,聚焦困扰广大学生的突出问题,争取校院级和社会的多方力量援助,鼓励困难学生勤奋学习,热爱生活,顺利完成学业,培养他们自立自强的意识,让每名学生全面发展。

四、你的烦恼我来听——开展“青语茶座”活动

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服务同学、学生会深化改革紧密结合,开设“青语茶座”,倾听交流学生在学习、生活、交友、恋爱、职业、家庭等方面烦恼,倾听学生声音,并根据反映问题,制定合理化对策和解决方案。

五、你的风采帮你秀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此展现当代大学生勇于创新、乐于奉献、敢于担当的风采。通过院校联动,推选一批在学习、创新创业、学生工作、社会服务方面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将其人物事迹通过采访视频、文字叙述的形式于网络媒体平台进行分享传播,以此来展现宿院学生的优良风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你的学习我督促

1.依托品牌活动推进优良学风建设

依托第二课堂开展学科技能竞赛、“优秀笔记展”等活动开展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以致用,打好扎实的专业基础,用知识武装头脑,丰富大学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2.考研经验分享交流会

近几年考研人数直线上升,考研竞争日渐激烈,如何在考研途中端正心态,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已成为所有备考同学最关心的问题。针对此问题为同学们组织学术交流会,将往届学长学姐们的经验以及备考心得分享给大家,消除大家复习道路上的迷茫。

七、活动要求

1.严格责任落实。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落实好对学生会的直接指导责任,着力加强活动的过程管理和考核,抓好贯彻落实,把在学生会组织中广泛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作为深化学生会改革、树立组织形象的重要载体,推动“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走深、走实、走心。

2.聚焦重点任务。各学生会组织要找准在党的青年工作和群团工作中的定位,把握学生群体和学生组织特点,每年为同学做10件左右实事,涵盖服务思想成长、开展实践活动、帮扶困难同学、维护正当权益、助力大局发展、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通过工作内容、工作载体的系统化、品牌化、制度化,逐步形成体现学生会组织特点、明确稳定的组织功能,与学校团的工作形成各有侧重、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3.务求活动实效。也以“我为同学做件事”为统一主题,紧密结合学院实际,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生会工作基础,分层分类设计和实施工作项目,并作为承诺事项于每年年初向广大同学公布,同时作为学生会的重点工作内容向学生代表大会述职报告,坚持把同学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要大力宣传学生会组织在厚植于服务同学的生动实践中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塑造联系服务同学的健康向上形象,不断巩固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进一步赢得广大师生等对学生会组织和工作人员的广泛认可。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根据服务青年思想成长、组织实践活动、帮扶困难同学、维护正当权益、助力大局发展和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六个方面内容,于4月30前将“我为同学做件事”项目登记表(附件)报送至学生会邮箱:szxyxsh@qq.com。院学生会将在“宿州学院团委”和“学生会”微信公众号设立“我为同学做件事”专栏,展示各级学生会服务项目和成果。其他学生组织也可根据主题活动要求,制定本组织服务项目。


附件:“我为同学做件事”项目登记表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校学生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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