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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字〔2021〕13号关于开展宿州学院第十七届学生社团文化节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学生社团:

为充分发挥宿州学院学生社团的文化特色,丰富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校园文化生活,努力营造多彩浓郁的学生社团文化氛围,为广大青年学生增长才干、施展才华创造良好条件,校团委将于近期开展宿州学院第十七届学生社团文化节系列活动。现面向全校开展项目征集活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宿州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

二、活动主题

“心向党 梦飞YOUNG”

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分别为:“拓展文化知识,砥砺艺术情操”、“遨游学术海洋,探索科技奥秘”、“致力公益事业,抒写服务华章”、“点燃创业心火,塑造创新未来”、“立足思想教育,贯彻政治方针”。

三、活动机制

1、项目申请环节

由各社团填报社团文化节活动申报表,对社团文化节期间举办的各类社团活动进行申报。

2.项目评审环节

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各类活动申请进行甄别筛选,确定可开展的社团活动

3.活动开展环节

各审核通过社团将成为学生社团文化节子项目的承办单位,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学生团体联合会对活动项目的开展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4.后期评估环节

活动结束后,校团委将根据各项目的开展情况开展总结、评比工作,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时间安排

1.4月14日,校团委发布申报通知,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4月14日—4月15日中午12:00之前,各申报社团将《宿州学院第十七届学生社团文化节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1)提交至宿州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办公室(地址:创业园二楼)。

3.公示无异议后,各承办单位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宿州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对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服务,对未保质保量完成的项目将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

五、相关说明

1.各活动须按照《宿州学院学生社团文化节奖励及奖项设置要求》设置奖项,详见附件4。

2.各活动经费报销仅限于竞标书内经费预算中的相关项目,不接受经费预算之外的其他费用报销。

3.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的申报及活动开展需要报指导教师、指导单位审批通过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4.原则上校外学生不得进校参与活动,校内学生不得离校参加活动。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团总支和各级学生社团要积极申报、认真承办学生社团文化节项目,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活动,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使学生社团文化节真正成为引领青年思想、丰富校园文化的优秀载体。

2.明确内容,突出主题

各学生社团要开展突出主题的活动,鼓励开展与校园文化紧密联系的社团活动,鼓励多单位联合开展活动,为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作出贡献。

3.保证质量,务实求效

各社团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由学生团体联合会进行监督,力戒形式主义、表面酷炫和过度包装的现象,突出社团文化节的育人实效性及思想性。


附件:1.社团文化节学生社团活动预算表

    2.宿州学院社团文化节奖励及奖项设置要求

    3.社团文化节活动项目申请表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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