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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字〔2021〕3号关于开展宿州学院2021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

今年3月5日是第58个“学雷锋”日,也是我国第22个“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我院“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专业化、品牌化、基地化建设,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志愿建功新时代献礼建党100周年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学雷锋”主题团日活动

通过线上或线下平台进行一次雷锋精神宣讲和雷锋精神分享交流会,诠释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播志愿服务、为他人服务的理念。同时在疫情还未结束的今天,传播抗疫的重要性,时刻谨记我们的责任心和进取心,以毫不放松的态度面对新冠病毒。弘扬雷锋精神从自身做起,从防疫做起,以实际行动书写时代新篇章。

2.开展“建设文明校园”专项志愿服务活动

各级团学组织要带领全院广大团员青年开展美化校园(办公楼、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公寓等)、环保宣传、节水节电、光盘行动、爱心传递、文明交通等一系列校园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建设文明校园,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3.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品牌活动

各级团学组织依托现有校外志愿服务基地,围绕扶贫助困、阳光助残、敬老爱老、关爱行动、社区服务等内容,结合专业特点和已形成的志愿服务品牌,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类富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构建更加完整的志愿服务体系,形成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实现志愿服务项目化运行、特色化发展、品牌化建设。同时,团总支应对本学院2020年宿州学院志愿服务项目征集活动入选项目及第五届安徽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校内遴选项目,进一步做好规划、运营、实施,对其中的优秀项目,可向院团委申请一定的项目经费。

4.开展“宿州市2021年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项目认领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贯彻落实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的有关部署,提高青年大学生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识,根据关于印发《宿州市2021 年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院团委将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期间,集中面向全院开展“宿州市2021年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项目认领活动,项目简介见附件。各级团学组织应把握契机,依托自身专业优势,以“专业志愿服务”为特色,以打造“品牌服务项目”为目的,积极认领项目,强化各学院与“宿州市2021年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相关责任单位的对接联系,进一步打造高质量的校外志愿服务基地。

四、工作要求

1.遵循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安全思维

根据疫情防控总体要求,3月20日前,“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不得以校内外聚集性活动方式进行。

2. 注重宣传实效,营造积极氛围

各团总支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和团属宣传阵地,灵活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宣传志愿活动的开展情况,对“志愿活动月”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要及时报送院团委。

3. 进行宣传表彰,深化典型引领

院团委将在活动结束后开展优秀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组织等评比表彰活动,对志愿服务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宣传,以鼓励更多的青年志愿者积极投身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贡献青春智慧与力量。

联系人:周霁野 联系电话:13605571335

联系邮箱:szxytw3685087@163.com


附件:“宿州市2021年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项目简介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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