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推进高校校园实体书店建设的通知》(皖新出字[2020]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校园内建设“校园实体书店”,同时根据《宿州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经校相关领导批准,我校拟对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书店经营场所改造装饰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Szxytw01
2、项目名称: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书店经营场所改造装饰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30000元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采购内容: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书店经营场所改造装饰采购项目,详见询价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资质证明;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9月25日止,每天9:00-17:00,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2、报名地点:宿州学院东区逸夫教学楼A楼407室。
3、报名方式:投标人将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图片、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图片、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图片,并以“企业名称+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书店经营场所改造装饰采购项目报名”命名后,发送至报名邮箱:szxytw3685087@163.com ,只有报名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该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 项目情况及要求 
- 项目隔断拆除、钢化玻璃落地窗、钢化玻璃门、窗帘、吊顶、电路改造、灯光、墙面粉刷、书架采购安装,根据实际服务进行报价。具体参数及要求如下: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货物主要参数、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隔断拆除 | 1项 | 石膏板隔断切除不破坏吊顶承重 6.05M*2.4M*2+3.5M*2.8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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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钢化玻璃落地窗 | 2扇 | 10MM厚度钢化玻璃3.32M*2.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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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钢化玻璃门 | 1樘 | 10MM厚度钢化玻璃推拉五金钛金包边1.8M*2.2M+0.6M*2.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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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窗帘 | 3组 | 共计6扇尺寸3.5M*2.8M对开褶皱为1.8倍, 材质:高精密遮光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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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吊顶 | 60平方 | 维修毁坏的部分喷岩灰乳胶漆色彩按业主设计要求调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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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电路改造 | 1项 | 包括三路照明灯四路装饰灯及相关开关插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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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灯光 | 50个 | 照明LED条形灯24条、色调为暖色光源、装饰灯为轨道射灯共计24头、两头特定射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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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墙面粉刷 | 1项 | 原墙面墙纸拆除和粉刷完毕后喷岩灰乳胶漆共计60平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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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书架 | 10组 | 主副架为一组规格为1.9M*0.3M*2M*8组原木色转印钢制五层书架,单层承重不低于180KG、中导展示柜H1.2M:1.2M圆形四层AA级高密度板展示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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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要求
(1)各投标人根据效果要求及自身成本进行合理报价,报价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中标后要求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书店经营场所改造装饰采购项目。
(3)中标单位必须完成草图设计方案,采取有效的施工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严格按有关规范、操作规程执行,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场地周围的电力、通讯(网络)、给排水、燃气等设施。若有损坏,由中标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4)施工完毕后,要求完成相关物品带离、场地清除、残渣(及各类垃圾)运离现场等工作。投标人在整个施工过程要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现场场地外其他人员的安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由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与学校无关。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按照项目情况、设计要求以及材料要求,填写《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书店经营场所改造装饰采购项目报价函》(详见附件)向本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包括一切费用)。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请将《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书店经营场所改造装饰采购项目报价函》,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装袋密封。密封后再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书店经营场所改造装饰采购项目报价函”、企业的名称、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3、报价函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
4、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5、投标人请于 2020年9月28日下午5点之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材料报送至宿州市东二铺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工科楼逸夫楼A楼407室。
六、评审原则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询价函。如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即表示认可了我方提出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2、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投标人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如出现多家报价人报价相同且最低,则由抽签确定。
4、报价人报价均高于项目预算30000元,我校有权宣布废标。
七、联系方法
地址:宿州市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工科楼逸夫楼A楼407室
联系人:陈宇 
电话:  13733071180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23日
 
附件: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书店经营场所改造装饰采购项目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