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校园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教发厅〔2019〕6号)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推进高校校园实体书店建设的通知》(皖新出字〔2020〕56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在校大学生征集“校园实体书店”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校园实体书店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团队申报,团队人员必须是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2.团队总人数不超过8人,团队负责人获得“创业模拟培训结业证书”优先;
3.团队分工明确,符合书店类门店经营规范;
4.团队成员具有书店创业项目所需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
5.团队成员自觉遵守执行孵化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在孵化期间能够正常运营,服从日常管理;
6.经家长、辅导员和所在学院党总支同意。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校创业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附件2);
2.《宿州学院大学生在校创业承诺书(家长)》(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3);
3.《宿州学院大学生在校创业承诺书(学生)》(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4);
4.创业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
5.创业团队成员简历(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各两份;
6.大学生创业模拟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版材料于2020年9月25日前送至校团委(4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cgb2009@163.com。
(二)初审
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对团队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终审答辩名单。
(三)终审答辩
团委组织创业培训师对初审合格项目进行现场答辩,确定入驻项目,双向选择项目指导教师。
(四)项目入驻
创业团队与团委签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协议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安全责任协议书》,并在团委的指导下,15天内完成创业工作室的装修装饰,经检查合格,5天内正式开展创业活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优惠政策
1.提供创业孵化基地(一楼)113、114、115三间门店(约60m2)其中一间项目共享,作为项目实施门店,提供地面、墙面、屋顶装饰和部分书柜、桌椅等基础设施;
2.免房租、水电、清洁等费用;
3.定期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大讲堂、创业交流会等学习交流活动;
4.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需咨询等便利服务。
联系人:陈 宇(13733071180) 吴多阳(17856885062)
邮 箱:szxycgb2009@163.com
附件:
1.《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2.《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校创业项目申报表》
3.《宿州学院大学生在校创业承诺书(家长)》
4.《宿州学院大学生在校创业承诺书(学生)》
5.《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协议书》
6.《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安全责任协议书》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