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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字〔2020〕27号关于征集“校园实体书店”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校园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教发厅〔2019〕6号)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推进高校校园实体书店建设的通知》(皖新出字〔2020〕56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在校大学生征集“校园实体书店”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校园实体书店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团队申报,团队人员必须是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2.团队总人数不超过8人,团队负责人获得“创业模拟培训结业证书”优先;

 3.团队分工明确,符合书店类门店经营规范;

 4.团队成员具有书店创业项目所需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

 5.团队成员自觉遵守执行孵化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在孵化期间能够正常运营,服从日常管理;

 6.经家长、辅导员和所在学院党总支同意。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校创业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附件2);

 2.《宿州学院大学生在校创业承诺书(家长)》(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3);

 3.《宿州学院大学生在校创业承诺书(学生)》(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4);

 4.创业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

 5.创业团队成员简历(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各两份;

 6.大学生创业模拟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版材料于2020年9月25日前送至校团委(4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cgb2009@163.com。

 (二)初审

 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对团队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终审答辩名单。

 (三)终审答辩

 团委组织创业培训师对初审合格项目进行现场答辩,确定入驻项目,双向选择项目指导教师。

 (四)项目入驻

 创业团队与团委签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协议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安全责任协议书》,并在团委的指导下,15天内完成创业工作室的装修装饰,经检查合格,5天内正式开展创业活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优惠政策

 1.提供创业孵化基地(一楼)113、114、115三间门店(约60m2)其中一间项目共享,作为项目实施门店,提供地面、墙面、屋顶装饰和部分书柜、桌椅等基础设施;

 2.免房租、水电、清洁等费用;

 3.定期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大讲堂、创业交流会等学习交流活动;

 4.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需咨询等便利服务。


 联系人:陈 宇(13733071180) 吴多阳(17856885062)

 邮 箱:szxycgb2009@163.com


 附件:

 1.《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2.《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校创业项目申报表》

 3.《宿州学院大学生在校创业承诺书(家长)》

 4.《宿州学院大学生在校创业承诺书(学生)》

 5.《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协议书》

 6.《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安全责任协议书》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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