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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级本科生进行社会责任教育学分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根据《宿州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实施方案》(试行)要求,为认真做好毕业班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学分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于4月20日前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开展2016级本科生社会责任教育情况摸底工作,并填写《社会责任感学分情况调查表》(见附件)报校团委。

  2.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要暂停所有寒假社会实践,原计划进行的寒假社会实践推移到下一年度或下一学期内进行,可视疫情发展情况酌情减免寒假社会实践学分”文件要求,已报名参加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的2016级本科毕业生视为完成。

  3.社会责任教育成绩录入前,各学院可在2016级本科生中继续组织开展各类社会责任教育活动、文艺体育活动等,强化毕业生社会责任意识。

  4.根据教务处相关要求,学校将于五月下旬对2016级本科生进行社会责任教育学分的最终认定,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对未达到学分要求的学生,不予毕业。

  5.社会责任教育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学位申请等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以生为本的宗旨,关注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学分获得情况,关心尚未修满社会责任教育学分的毕业班学生。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开展学分审查,确保已修学分无遗漏、未修学分有补修安排,按照程序报送相关材料,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联系人:周霁野

  电 话:13605571335

  邮 箱:szxytw3685087@163.com


  附件:社会责任感学分情况调查表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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