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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字〔2020〕6号关于2020年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皖青组[2020]3号)文件精神,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团委将进一步严格政治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不断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扎实做好2020年全省发展团员工作。经校团委研究决定,我校将于今年3月份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条件

 1.按照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思想上要求积极进步,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学习勤奋,态度端正,目标明确;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课内外体育达标;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能严格遵守《宿州学院学生手册》各项规定,并能带动其他同学共同进步,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课程全部合格,未受到任何处分。

 二、发展团员的名额及段号分配

 今年,团省委分配我校共80个团员发展名额,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测算出各二级学院发展团员名额及段号(见附件1),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团委申请调控。

 三、工作任务要求

 1.严格团员发展程序。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准、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要严肃规范,详细团员发展程序(见附件2)。

 2.规范团员档案材料。各院要严格规范使用校团委统一下发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做到《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拟发展团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编号一致,建立和维护好新发展团员数据库,对于审核通过的,要按要求填写《拟发展团员信息统计表》,于4月2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团委邮箱,纸质版材料(包括拟发展团员《入团志愿书》(附入团申请书)、《团员证》、《拟发展团员信息统计表》、本年度未使用完的团员发展计划对应编号的《入团志愿书》及《团员证》)统一报送至团委404办公室。

 3.新发展团员要在1个月内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低龄入团、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务用品的发放和管理。


 联系人:刘茜18605570842

               赵雨琦15222975560


 附件1:发展团员的名额及段号分配

 附件2:宿州学院发展团员流程

 附件3:拟发展团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4:《入团志愿书》填写模板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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