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总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校团员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优秀组织、优秀项目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设立优秀项目奖、优秀组织奖、优秀个人奖。重点表彰在乡村振兴、关爱少年儿童、为老服务、阳光助残、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应急救援与疫情防控、社区建设、节水护水、文化传播与旅游服务、法律服务与禁毒教育、科教支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和个人。
二、参评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23-2024学年度参加志愿服务的项目、组织和个人。
1.优秀项目奖。在校内外各领域实施的各类志愿服务项目,参评基本条件:
(1)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能够解决一定的社会问题,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理。
(2)管理规范。项目运营团队相对稳定,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具有明显的志愿性。
(3)影响广泛。在当地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在各类评选交流活动中表现优秀。
2.优秀组织奖。推荐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团组织,原则上各分团委不参与评选。参评基本条件:
(1)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
(3)组织成立2年以上,成员人数不少于30人。
3.优秀个人奖。以学院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评基本条件:
(1)必须是我校注册的青年志愿者,“到梦空间”记录的2023-2024学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4小时以上;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积极践行志愿服务精神,服务事绩突出;
(4)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度高。
三、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各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总队通过组织渠道发动符合参评条件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项目进行申报,分团委对推荐对象进行初评审核。于11月8日前将优秀项目申报材料推荐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于11月8日前将优秀个人(附件2、3)、组织(附件4)申报材料送至四食堂三楼第二课堂服务中心(青年志愿者总队办公室)。
2.学校评审。团委组织开展遴选、考察和评审工作,综合确定获奖对象。
3.宣传表彰。制定表彰文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制作宣传海报,广泛宣传志愿服务优秀事迹。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总队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参评对象的申报、审查、复核、初评和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可靠、公信力强。
2.本次评选表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通过发现和宣传过硬事迹,在全校范围内树立一批志愿服务标杆。各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总队要全面深入挖掘,确保申报材料质量,并尽可能提供照片、视频等资料。
3.要结合评选表彰志愿者工作,扎实做好青年志愿服务基础工作。要注重做好优秀青年志愿者典型宣传,为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钱锴钺(教师) 18905570056
王华博(学生) 18895721450
联系邮箱:2562370349@qq.com
附件:1.优秀项目申报表
2.优秀个人推荐登记表
3.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
4.优秀组织推荐登记表
5.优秀个人推荐限额表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