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规范管理,促进高质量社团建设、繁荣校园文化,依据《宿州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院党字〔2023〕5号)的相关规定,该社团经全体会员大会提出社团解散,指导老师与业务指导单位完成监督与确定。
经团委审议,该社团符合《宿州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四十二条情形(二),决定同意轮滑滑板俱乐部注销。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1日,公示期满,社团即刻解散,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校团委社团工作部。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