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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2023-2024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根据团省委《关于2023—2024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推报评选的工作指引》要求,现将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挺膺担当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

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宿州学院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三、工作安排

(一)名额分配

原则上各分团委推报1名“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团委评审,评选“宿州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10名,最终推荐2名同学参加“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各分团委结合实际推报“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候选团体(不超过1个)。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以“学院名称+2023-2024年度自强之星申报”命名,于2月17日之前发送至团委邮箱:szxytw3685087@163.com。纸质版于2月23日前报送至团委407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

1.《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盖章版);

3.《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盖章版);

4.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报道的相关材料;

5.学习成绩单(由教务处部门反馈、PDF盖章扫描件)

6.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电子版);

7.推荐对象提供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证件照1张,竖版高清电子版生活照2张;

8.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行提交社区推荐证明(社区居委会盖章电子扫描件)。

四、有关要求

1.规范推选程序。各分团委要严格对照标准,注重深入院系一

线团支部,切实履行“班级(团支部)一院(系)一学校"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积极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深入挖掘在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典型,真正做到金面发动、广泛覆盖。对组织程序不规范、学生知晓度过低的高校,取消其推荐人选参评的资格。

2.深化宣传引导。各分团委要依托新媒体平台全方位、立体

化宣传本院“自强之星"先进典型。同步结合校级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自强之星"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引导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示范引领。要做好对推选及获评“自强之星"人员的跟踪培养工作。要将此次活动融入学校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做到持续用力,以学习自强事迹为牵引,通过已培育和已发现的“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来影响、带动更多的在校学生,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联系人:楚亚丽 18155750865

          吕泽惠 17855405269

电子邮箱:szxytw3685087@163.com


附件:1.《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3.《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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