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团旗
团徽
团歌
团章
书记邮箱

青字〔2024〕4号关于组织开展宿州学院2022-2023学年度“两红两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

宿州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是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授予全校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学生干部和基层团学组织的最高荣誉。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组织动员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为建成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决定开展宿州学院2023年度年共青团“两红两优”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类别

(一)宿州学院“五四红旗团委”4个

(二)宿州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校级10个,院级20个

(三)宿州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1.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4名

2.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293名

(四)优秀学生干部640名

(五)优秀共青团员1827名

二、评选对象

2022级、2021级、2020级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条件

按照《宿州学院2023年度教学单位目标管理党建(发展)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共青团工作)考核排名评选。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

1.在《关于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的通知》(青字〔2023〕33号)工作中被评定为四星级及以上团支部。

2.申报团支部需在《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宿州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青字〔2023〕25号)工作中申请创建并被公示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组织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心系广大青年。自觉把成长的立足点放在为党尽职尽责、为青年尽心尽力上,注重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竭诚引领、服务、凝聚青年,工作成效突出, 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4)工作能力过硬。胸怀大局、钻研本行,勤于调研、狠抓落实,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决策指示和部署要求,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5)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

2.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申报条件

(1)优秀团干部申报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学校、热爱同学,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工作认真勤恳,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刻苦认真、成绩优良;班级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30%,学年内无违纪和补考现象;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干的各项义务,积极组织、参加主题团日、创新创业、寒暑期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在团组织内履职在1年以上,按时足额缴纳团费、按期进行团籍注册。

(四)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工作认真勤恳,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刻苦认真、成绩优良;积极组织、参加创新创业、暑期社会实践特别是团队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和网络文明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班级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30%,学年内无违纪和补考现象;在班级或学生组织内履职1年以上。

(五)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自觉肩负强国时代青年的历史使命,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3.模范作用突出。学生成绩靠前,班级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50%,学年内无违纪和补考现象;工作本领过硬,积极参加主题团日、创新创业、寒暑期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

5.入团年龄等必须符合团章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团员发展标准,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10月30日)。按时足额缴纳团费。保留团籍的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不参加评选。

四、工作程序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每年度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基础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日常工作与创新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个人申报、推荐公示、团委审批和公示表彰四个环节:

1.个人申报。申报各类奖项的集体和个人,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递交申请表,撰写事迹材料,提供事迹材料证明(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版)。

2.推荐公示。各分团委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在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指导和督促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完善申报材料,同时在本单位公示3天。

3.团委审批。团委召开评审会,审核申报材料,确定表彰名单。对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集体进行PPT汇报展示,“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干部(教师)根据教学单位目标管理党建(发展)考核和分团委书记述职评议确定。

4.公示表彰。团委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颁发奖牌或证书,并在校园主要媒介进行宣传。

五、相关要求

1.广泛组织发动。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评优工作,把“两红两优”评选表彰工作作为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示范群体建设,推动团建工作不断发展。

2.认真推荐评选。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以党委书记、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参加的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评选推荐办法,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认真填报有关材料,扎实做好推荐工作。

3.注重宣传报道。各级团组织要结合自身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利用校园媒介对获得表彰的集体、个人进行宣传报道,激励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他们为榜样,积极投身共青团工作中去。

各分团委请于2024年3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相关附件)和电子版(附件6、7、8)报送团委组织科,逾期不收。

联系人:高歌

电话:0557-2871885

邮箱:szxytw3685087@163.com


附件:1.“两红两优”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申报表

              3.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4.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5.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6.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

              7.优秀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8.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快速入口
到梦空间
智慧团建
全国志愿服
务管理系统
易班
青微工作室
校内导航:
友情链接:
特别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