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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字〔2023〕25号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宿州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高校共青团改革,切实发挥共青团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根据《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举措》文件精神,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切实发挥团支部在引领、组织、服务青年中的作用,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创建工作,激发基层组织活力,带领广大青年以昂扬的精神状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建设范围

全校各团支部。

二、建设要求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示范创建,要在扎实推进团的组织建设制度,落实各项基础指标的基础上,围绕“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开展特色创建工作。

(一)团支部创建基础标准

1.支部组织建设坚强有力。团支部委员配备齐整,能够按期换届,换届过程民主、公开,支部委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各司其职;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系统规范、形式多样、富有成效,推动“青年大学习”常态化开展。

2.团员教育管理科学规范。团员信息完整、底数清晰;团员发展程序规范、材料完备,规范组织入团仪式;基础团务规范,严格团费收缴、团员注册等。按照团委总体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经常性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3.组织生活有序有味。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富有时代感、青年味,支部活动团员参与率高;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团内学习教育活动。

4.制度落实严谨细致。组织设置规范,支部至少3名以上团员,原则上不超过50人,隶属关系清晰;“智慧团建”系统团员、团干部信息完整;推优入党、团内激励、团员先进性评价、团支部对标定级严肃认真;规范使用团的标识。

5.作用发挥落地见效。组织团员青年注册成为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达标,积极开展到社区、青年之家报到等志愿服务工作,彰显团员先进性;开展“我为同学做实事”活动,帮助同学解决学业进步、就业发展、家庭困难、身心健康、社会融入等问题。

(二)团支部创建特色方向

各级各类团支部可结合支部特色强优势,也可根据支部不足补短板,开展特色创建工作。

1.团建创新团支部。团支部围绕支部理论学习规范化、青年味,支部组织机制创新,围绕激发团组织活力等问题开展工作创新,切实解决团支部在引领、凝聚、服务青年中的实际问题。

2.学风建设团支部。在支部内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引导团员青年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正确认识良性竞争,避免内卷。在团支部内建立集体自习、互助小组、研讨小组等学习活动机制,努力实现在学习上“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

3.明德成才团支部。支部成员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支部能够围绕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文明行为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动案例,引领并带动更加广泛的青年能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

4.科技创新团支部。在支部内营造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支部内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活动,参与比例不低于支部成员80%。鼓励支部围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科技前沿等领域,通过科技发明创造、公益创业等方式,将所学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产品。

5.青春活力团支部。支部成员在当年度的身体素质测试中均能达标,组织开展日常体育锻炼活动,日常有晨读晨跑的习惯并有记录,支部成员有意识地发展一项体育技能,养成体育锻炼的良好生活习惯。

6.赏美尚美团支部。支部成员积极参与审美体验与实践活动,结合支部特点建设一项参与度高、辐射面广、体验效果好的美育品牌活动,在支部中逐渐形成倡导美、崇尚美的良好风尚。

7.志愿服务团支部。支部成员100%注册成为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能够在在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的工作中创先争优、积极奉献。支部有定点服务的社区、青年之家等社会实践基地,形成了以支部为单位的常态化志愿服务机制,有参与度高、服务效果显著的志愿服务品牌。

8.服务青年团支部。团支部致力于服务青年全面发展,能够针对支部内成员或更加广泛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困惑或者实际问题开展工作。相关工作在青年中有较好的满意度,形成“我为同学做实事”的典型工作案例。

9.文化传播团支部。团支部致力于丰富校园文化,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建设有第二课堂精品项目,通过丰富的活动载体传播优秀文化。

10.“强基创优”团支部。团支部积极落实了党团支部结对共建工作,规范的进行了团支部政治理论的学习,严格的落实了“三会两课一制”的基本制度,团支部组织机制建设完整,组织生活活动成果较为出色。

三、创建流程

(一)明确创建方向(2023年10月-11月)

各分团委可结合学院实际工作,围绕不同类型的创建方向,细化创建要求,并指导所辖团支部围绕创建要求明确创建方向、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实施步骤。并于11月20日前填写《宿州学院2023-2024年度“五四红旗示范团支部”示范创建申请表》,电子表提交至邮箱szxytw3685087@163.com,纸质版交逸夫楼404办公室。

(二)开展创建活动(2023年11月-2024年3月)

各团支部在前期明确创建方向的基础上,结合共青团年度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创建活动;分团委应做好过程指导、加强优秀工作案例的宣传报道。

校团委依托十佳主题团日评选、青年大学习、青马工程、团干部培训等工作平台,开展创建工作培训,加强支部交流。

(三)验收创建成果(2024年4月-5月)

各级团组织通过组织依托“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开展创建成果验收,选树优秀创建典型,加强宣传,发挥优秀团支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发动、积极参与。“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创建工作是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部署,深化高校共青团改革的重要举措。为突出基层团支部的政治功能、彰显组织活力,提升高校共青团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各分团委要结合基层团支部建设工作,大力宣传,鼓励团支部积极申报。

2.抓主注重、夯实基础。各分团委在创建过程中要引领团支部加强组织规范性建设、集体建设和团支部成员相互促进,拓展团支部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特色亮点。

3.加强宣传、选树典型。各分团委要积极宣传在示范创建中涌现出的团支部风采,注重活成果转化推广,营造基层团支部规范建设、活力提升的生动氛围。

联系人:高歌

电话:0551-2871885

邮 箱:szxytw3685087@163.com


附件:1.宿州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创建申报表

            2.宿州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创建申报汇总表

            3.宿州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创建指标体系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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