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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字〔2023〕12号 关于开展宿州学院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教育广大青年学子在实践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2023年暑期,我校围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这一主题,开展了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万余人次参与社会实践,团队类别涵盖教育关爱、理论宣讲、国情社情观察、乡村振兴、文化艺术、美丽中国、骨干培养、创新创业等实践团。他们在发挥专业所长、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同时,也为基层组织注入了鲜活的力量。为总结经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总结

1.各分团委对本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统一报告,内容包括工作部署及推进措施、组织动员方式、活动参与情况、重点活动内容以及活动成效(包括实践基地建设、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创新做法等。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次暑期社会实践宣讲会或经验交流会,举办一次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展,借助新闻媒体和团属宣传阵地进行一次暑期社会实践典型事迹集中宣传。

2.所有团队填写《宿州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结项登记表》、《宿州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地接收证明》,个人填写《宿州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登记表》(相关表格见附件),提交总结材料。

二、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评比表彰

(一)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评选标准

团队需配置合理,责任分工明确,注重团队合作,有凝聚力;社会实践方案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具有可推广性和创新性;调研课题具有现实意义,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果;新闻宣传情况良好,受到省级以上媒体报道和关注,注重运用微信等新媒体,特别是团中央“创青春”官方微信平台、“安徽学联”官方微信平台;在实践过程中发现一些典型的人物、事件。

2.推荐要求

各分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广泛收集各团队社会实践情况,参照评比条件,积极申报,团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获得优秀的团队将进行风采展示,展示内容包括:

(1)三下乡的时间、地点、主题以及参加团队的人员;

(2)为什么选择这个活动主题;

(3)主要活动成果(重点);

(4)团队典型个案材料,包括典型的人物、事件及过程(重点);

(5)活动结束后有何收获和感受;

(6)活动经验和不足之处。

3.提交材料

(1)《宿州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见附件);

(2)其他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要详实、材料中要有精品图片、集体照片、实践视频、新闻稿件(发表刊登证明截图)、实践成果等)。

(二)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

1.评选标准

调研报告要结合“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活动主题,围绕学习二十大、“四史”学习、国情观察、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家乡建设发展、大学生社会化技能提升、粮食节约等主题,以扶老、助孤、恤病、助残、防汛抗旱、救灾、助医、助学、法治宣传等为工作重点,以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为主线,围绕基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系列问题,深入乡村、街道开展调研、服务。调研报告要结构合理,过程清楚,层次清晰;调查方法正确,数据丰富可靠,分析方法正确;结论精练明确,专业性强,有现实意义;报告语句通顺,逻辑性强;报告参考文献准确、全面,调研课题建议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能够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调研报告要实事求是,如出现内容不实或抄袭等情况将取消评选资格。

2.提交材料

(1)《宿州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见附件);

(2)调研报告。(报告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3)其他支撑材料。

3.申报条件

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包括校级与院级实践团队)均可申报优秀调研报告。

(三)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影像和新闻稿件

1.评选标准

精选视频:应避免简略叙述实践过程,应着意于对选题背景、选题意义、实践精神以及实践收获的阐述,鼓励围绕感人事迹、感动人物深度挖掘,画面清晰、声音清楚,以有字幕者为佳。精选照片:能较好体现实践过程、实践内容、实践特点,单张图片文件不小于1MB。媒体报道:包括在校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微信、微博、手机报、数字视频、网站、报纸、杂志等媒体宣传平台的宣传报道。

2.提交材料

以团队或个人名称命名进行申报,例如“优秀影像—×××实践团”。中青校园、校团委微信公众号已发表的稿件直接认定为优秀新闻稿件,无须重复申报。

(四)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4项)

1.评选标准

活动参加人数、覆盖面、队伍数量;学院党政支持、经费投入情况;新建社会实践基地、形成长效机制情况;校、院级重点团队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的创新性、活动成果等;校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团委微信公众号宣传运营情况;“优秀成果”评选情况将作为各分团委参评“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2.提交材料

(1)《宿州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见附件);

(2)其他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要详实)。

(五)“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标准

积极组织、指导本团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团队获得“优秀团队”荣誉称号。活动安排合理,活动记录详细,宣传报道工作落实到位。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实践任务,并取得一定实践成果(如论文,调查、调研报告)。指导实践团队成员按时完成实践论文或调研调查报告,所指导的团队成员论文或调研调查报告质量高,具有一定的学术或调研价值。

2.提交材料

《宿州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

(六)“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评选标准

(1)团队实践:积极参加暑期“三下乡”团队社会实践活动,热心为群众提供科技、文化、卫生等服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受到群众欢迎,有较好组织能力,在实践团队中表现突出。

(2)个人实践:个人积极参加暑期实践活动,目的明确、积极主动,在政务体验、企业实践、公益实践、“传习课堂”村务实习等活动中有较大收获、感悟和贡献。

2.提交材料

(1)《宿州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

(2)个人社会实践报告(附至少3张实践照片);

(3)其他支撑材料。

3.按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分别进行推荐,其中团队实践,每个团队经内部商讨推报出2名先进个人;个人实践,由各学院自行择优推报5名先进个人。

三、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9月6日下午5:00

2.报送要求: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打包并以单位名称命名后发送至学生会邮箱,各类申报材料请按文件夹分类存放,申报文件请按照“学院名-申报类别(注明团队实践类或个人实践类)-名称”的格式命名,纸质材料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逸夫楼A104),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注:每获得一项奖项可额外获得1学分。(可叠加)

联系人:王士权(老师)15665481228

耿子祥 17360805652

邮  箱:szxyxsh@qq.com


附件:1.宿州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结项登记表

2.宿州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登记表

3.宿州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4.宿州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

5.宿州学院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格式要求

6.宿州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7.宿州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8.宿州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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