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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社团:

为全面贯彻学校繁荣学生社团文化的方针,表彰过去一年来在学生社团工作中表现积极的社团干部,调动学生社团骨干的积极性与创造活力,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繁荣校园文化,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任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宿州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工作人员、学生社团骨干

二、评选条件

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素养较高;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违纪现象;热爱学生社团工作,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为社团做出较为突出的成绩和贡献。每个社团仅限推荐1人,新成立社团不推荐,2022-2023学年度“十佳社团”可推荐2人。

三、评选流程

各学生社团根据2022-2023学年工作开展情况,经指导教师和业务指导单位审核,报送参评材料。具体材料有2022-2023学年度社团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电子版、纸质版)、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1、由社团自行填写报送《宿州学院社团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纸质版于2023年6月21日下午6:00前报送学生团体联合会办公室(创客空间二楼),电子版发送邮箱至3406426592@qq.com;

2、报送材料时间截止后由学生团体联合会对满足要求的材料进行审核;

3、对评选为先进个人的同学名单进行公示,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方慧

电话:18326262787



附件:宿州学院社团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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