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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宿州学院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提炼成果,发掘亮点,充分发挥社会实践育人功能,根据《关于开展宿州学院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青联字〔2022〕1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对本院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体情况进行总结,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次寒假社会实践宣讲会或经验交流会,举办一次寒假社会实践优秀成果展,借助新闻媒体和团属宣传阵地进行一次寒假社会实践典型事迹集中宣传。

二、各学院认真审核成果材料(含各类报告或总结、图片、视频)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统计各班级活动参与者的《宿州学院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补录表》(附件1),并根据活动类型分类整理纸质版以及电子版材料,于2月27号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统一送至校会办公室(逸夫楼A104),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校会邮箱(szxyxsh@qq.com),压缩包命名(学院+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材料)。

三、各学院针对常规社会实践活动自行评比,择优向校团委推报优秀实践报告、优秀摄影图片、优秀短视频、优秀读书报告、优秀人物访谈报告、优秀职业生涯规划书,优秀创新创业计划书、优秀预就业实习报告等奖项,并填写《宿州学院2023年寒假常规社会实践活动推优同学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2月27号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会办公室(逸夫楼A104),电子版材料单独打包发至校会邮箱(szxyxsh@qq.com)。以上奖项按照本学院实际参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人数的3%-5%确定推优指标。

四、针对“返家乡”社会实践和优秀校友寻访活动,由校团委根据各学院所报送材料直接评选。

联系人:王士权 耿子祥 联系电话:17360805652


附件:1. 宿州学院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补录表

    2. 宿州学院2023年寒假常规社会实践活动推优同学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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