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了加强我校学风建设,营造科学、高雅、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技能水平,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展示我校大学生健康向上的青春活力和风采。特此举办第九届“学海杯”健美操大赛。
一、活动主题
喜庆二十大,运动“悦”青春
二、活动时间
决赛:2022年11月30日
三、活动地点
宿州学院体育学院体育馆二楼篮球馆
四、举办单位
活动主办: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活动承办:宿州学院体育学院
五、活动对象
宿州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六、比赛内容
1.时间限制:2分30秒(可加减10秒)
2.人数限制:本健美操大赛要求多人参赛(参赛人数控制在8到16人,包括男生女生)
3.着装要求:
(1)外表:青春、健康、积极向上,整洁、得体、大方。
(2)服饰:选手应选择与自己所选音乐种类相应风格的服装,服装不得过分暴露,不得有纹身,不得有不健康内容的文案、文字、饰物和道具。
(3)道具:可使用轻器械或者不具有危险因素的道具。
(3)发型:不得有过分怪异的发型。
4.成套编排要求:
(1)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有创造性,具有流畅的过渡动作,丰富的队型变化。
(2)必须显示身体全面的协调能力和活力而应避免重复。
(3)健美操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并体现项目特点。不提倡做力所不能及的难度动作(如出现选手抛接、空翻,高级难度的动作不得出现)。
(4)表现力丰富,富有激情、感染力强,有良好的团队配合与交流,并能充分体现团队精神。
(5)成套动作的完成应符合所选音乐种类的特色。
(6)动作完成能体现所选择动作类型的风格和特点。
(7)动作完成轻松流畅,技术正确,没有失误。
(8)成套动作中应注重技巧与音乐的配合及合理分配。
(9)成套动作应与音乐完美地配合,能体现所选音乐的特点。
(10)队列队形不得低于6种
七、评分细则
1.本次健美操大赛共设5名评委。
2.评分标准
(1)大赛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分力求严肃、公平、公正。
(2)组委会将聘请校团委及相关老师成评委会,负责大赛的评审工作;各学院辅导员不参与评分。
(3)评委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严禁人情分。
(4)本次健美操比赛主要以健美操的编排、整齐度、难度大小,动作的表现力、参赛服装的搭配、音乐的选用为评分标准。
(5)本评分标准最终解释权属于本次大赛组委。
3.具体评分实施细则:(总分10分,评委打分精确到0.01分)
(1)健美操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2分)
(2)健美操的编排、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1分)
(3)对舞曲音乐的理解准确,健美操动作吻合音乐旋律,富有节奏感。(1分)
(4)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2分)
(5)健美操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示艺术性和节奏性。(2分)
(6)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1分)
(7)服装造型符合健美操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1分)
(8)得分相同,影响获奖等级时,由评委投票决定;若票数相同,则取并列名次,下一等级获奖数减一。
八、参赛要求
1.动作自编
2.健美操形式多人参赛但参赛人数保持在8到 16 人
3.队列队形:队形不得低于6种
4.所选音乐的时间,必须保持在2分钟30秒(加减10秒)
5.参赛队伍自备服饰
6.队员的化妆、发型自行设计
7.分组安排
甲组(非专业组)
乙组(音乐学院舞蹈表演专业、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体育学院休闲体育专业,按专业以年级为单位)
九、教练员安排
由体育学院团委安排体育学院2020级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以及健美操方向)学生担任各个代表队教练
十、奖项设置
校级:甲组:团队一等奖一个
团队二等奖二个
团队三等奖三个
团队优秀奖若干
乙组:团队一等奖一个
团队二等奖二个
团队三等奖三个
团队优秀奖若干
十一、赛事联系人
体育学院负责老师:刘卫东13955728611
学生负责人:宋洋 18205667291
陆帅 15178207300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