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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宿州学院第九届“学海杯”健美操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了加强我校学风建设,营造科学、高雅、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技能水平,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展示我校大学生健康向上的青春活力和风采。特此举办第九届“学海杯”健美操大赛。

一、活动主题

喜庆二十大,运动“悦”青春

二、活动时间

决赛:2022年11月30日

三、活动地点

宿州学院体育学院体育馆二楼篮球馆

四、举办单位

活动主办: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活动承办:宿州学院体育学院

五、活动对象

宿州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六、比赛内容

1.时间限制:2分30秒(可加减10秒)

2.人数限制:本健美操大赛要求多人参赛(参赛人数控制在8到16人,包括男生女生)

3.着装要求:

(1)外表:青春、健康、积极向上,整洁、得体、大方。

(2)服饰:选手应选择与自己所选音乐种类相应风格的服装,服装不得过分暴露,不得有纹身,不得有不健康内容的文案、文字、饰物和道具。

(3)道具:可使用轻器械或者不具有危险因素的道具。

(3)发型:不得有过分怪异的发型。

4.成套编排要求:

(1)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有创造性,具有流畅的过渡动作,丰富的队型变化。

(2)必须显示身体全面的协调能力和活力而应避免重复。

(3)健美操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并体现项目特点。不提倡做力所不能及的难度动作(如出现选手抛接、空翻,高级难度的动作不得出现)。

(4)表现力丰富,富有激情、感染力强,有良好的团队配合与交流,并能充分体现团队精神。

(5)成套动作的完成应符合所选音乐种类的特色。

(6)动作完成能体现所选择动作类型的风格和特点。

(7)动作完成轻松流畅,技术正确,没有失误。

(8)成套动作中应注重技巧与音乐的配合及合理分配。

(9)成套动作应与音乐完美地配合,能体现所选音乐的特点。

(10)队列队形不得低于6种

七、评分细则

1.本次健美操大赛共设5名评委。

2.评分标准

(1)大赛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分力求严肃、公平、公正。

(2)组委会将聘请校团委及相关老师成评委会,负责大赛的评审工作;各学院辅导员不参与评分。

(3)评委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严禁人情分。

(4)本次健美操比赛主要以健美操的编排、整齐度、难度大小,动作的表现力、参赛服装的搭配、音乐的选用为评分标准。

(5)本评分标准最终解释权属于本次大赛组委。

3.具体评分实施细则:(总分10分,评委打分精确到0.01分)

(1)健美操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2分)

(2)健美操的编排、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1分)

(3)对舞曲音乐的理解准确,健美操动作吻合音乐旋律,富有节奏感。(1分)

(4)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2分)

(5)健美操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示艺术性和节奏性。(2分)

(6)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1分)

(7)服装造型符合健美操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1分)

(8)得分相同,影响获奖等级时,由评委投票决定;若票数相同,则取并列名次,下一等级获奖数减一。

八、参赛要求

1.动作自编

2.健美操形式多人参赛但参赛人数保持在8到 16 人

3.队列队形:队形不得低于6种

4.所选音乐的时间,必须保持在2分钟30秒(加减10秒)

5.参赛队伍自备服饰

6.队员的化妆、发型自行设计

7.分组安排

甲组(非专业组)

乙组(音乐学院舞蹈表演专业、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体育学院休闲体育专业,按专业以年级为单位)

九、教练员安排

由体育学院团委安排体育学院2020级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以及健美操方向)学生担任各个代表队教练

十、奖项设置

校级:甲组:团队一等奖一个

团队二等奖二个

团队三等奖三个

团队优秀奖若干

乙组:团队一等奖一个

团队二等奖二个

团队三等奖三个

团队优秀奖若干

十一、赛事联系人

体育学院负责老师:刘卫东13955728611

学生负责人:宋洋 18205667291

陆帅 15178207300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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