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学生会:
为进一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我为群众做件事”实践活动开展,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朋辈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和新生教育管理,指导2022级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与生活。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2级本科生“朋辈导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2020、2021级本科生
二、选聘条件
朋辈导师是在自愿的原则上,开放给高年级同学申请,并接受一定的资格审核。被任命为朋辈导师的学生,需接受相关培训,遵守相关守则,并在工作中发挥迎新、联络、组织活动、价值引导等作用,协助辅导员和一年级新生适应大学生活以及促进个人发展。朋辈导师则被期望在此工作中增强沟通能力、活动组织能力、领袖能力以及服务他人的意识。
参加朋辈导师选拔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学生骨干。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起先锋模范作用,没有违纪处分记录,在同学们中有较高的威信。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熟悉新生的思想心理特点和教育管理方法。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50%,且无课业不及格现象。同时具有以下条件:在省级以上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奖;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过论文;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主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选聘程序
1.宣传发动。各分团委广泛宣传“朋辈导师”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学院实际,制定选聘工作方案,发动优秀高年级同学参加选聘工作。
2.审核面试。各分团委组织辅导员、学生会骨干进行审核及面试。
3.公布公示。拟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4.选聘上岗。举行集中聘任仪式,颁发聘书,开展上岗培训。各分团委于9月20日前将聘任“朋辈导师”报分团委备案。
四、其他工作
1.每名导师指导3-5名新生,工作时间为1学年,确保每名2022级新生配备一名朋辈导师,经录用统一由校团委颁发聘书.
2.经选聘朋辈导师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指导工作。
3.朋辈导师聘任期满,由学院对朋辈导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做出鉴定,考核合格加第二课堂—社会责任担当学1学分。同时按30%的比例评出“优秀朋辈导师”,颁发证书。
附件:1.宿州学院2022级新生“朋辈导师”报名表
2.宿州学院“朋辈导师制”实施方案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