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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宿州学院2022届毕业生“学社衔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往年团中央、团省委“学社衔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我校启动2022届毕业生“学社衔接”工作。为做好今年“学社衔接”工作,顺利完成全部毕业班学生团员关系的转出,同时为我校就业工作提供充分准备时间,通知如下:

一、“学社衔接”工作流程

该项工作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附件2。

二、毕业生团组织关系具体转接去向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下同)。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普通高校和职业教育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落实毕业去向后,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

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出国(境)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经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并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6.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

因公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7.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8.转至乡镇街道团组织的团员

因就业单位无团组织、未就业等原因转至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乡镇街道团组织要加强联系和服务,纳入流动团员教育管理机制,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做好团组织关系二次转接工作。可依托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建立网上团支部,开展相关工作。

三、具体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团委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做好动员。按照“学社衔接”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实施。

1.做好组织保障

各二级学院团委负责人作为学院主要负责人,另安排一名兼职副书记作为工作对接负责人,5月26日前报送至团委邮箱szxytw3685087@163.com

2.时间节点安排

(1)各二级学院团委在6月7日前召开毕业班团支部会议,专题布置“学社衔接”工作,务必使每位毕业生知晓关系转出的必要性、具体操作和时间节点;

(2)各二级学院团委需做好毕业生的毕业去向登记和转出情况实时记录;

(3)已就业与待就业同学于2022年8月前完成转接;

(4)确定录取研究生和公务员同学及其他特殊情况(各二级学院进行自行考察)必须在2022年10月前完成转接。

3.“学社衔接”工作纳入各二级学院团委工作年度考核指标,按照《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皖青〔2022〕2号)要求,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社会转接率要达到100%。请二级学院团委负责做好毕业班团员的解释工作。

4.如上级团组织后期通知与本通知有变动,校团委会及时转上级通知,以上级通知为准。

校团委负责老师:高歌

联系电话:0557-2871885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2.2022年安徽省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讯录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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