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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联字〔2022〕6号关于开展首批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精品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印发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劳动育人的综合作用,推动我校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开展首批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我校现有运行稳定、成效明显、能有效开展劳动教育的校外实践基地;

2.新建的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鼓励各单位积极与大型企业、社区、村镇共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二、申报数量

各单位至少申报一项,申报多个的需进行院内排序。

三、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各单位应主动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调动校内外资源,打造师生喜爱、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以下6项基本条件:

1.活动场地。具备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所需的场地,能同时接待20 名以上学生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室内活动场所人均使用面积达到3 平方米以上。

2.劳动项目。基地可以常年稳定开展劳动教育实践,至少具有2 个以上适合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的实践项目,学生可以亲自参与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3.师资配备。配有与接待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专业辅导、讲解人员,能结合劳动教育实践要求,进行讲解、示范和辅导教学,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和引导性的指导服务。

4.安全措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有针对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各类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运作良好,整体通过消防验收。

5.配套设施。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布局科学合理,相关的教学仪器、劳动工具、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可供学生开展劳动实践的项目内容多、种类较为齐全。实践活动场所仪器设备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安装、布置,设备、器材布置科学、规范、合理。

6.规范管理。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基地人员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系统、科学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二) 劳动教育精品项目

1.申报类别。

具体分为家庭劳动、校园劳动、社会服务、专业实践劳动、创新劳动、创就业劳动及其他领域。

2.申报条件

( 1 ) 项目目标明确。特色明显,结合专业技能切实服务社会需求建设,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实施路径。

( 2 ) 服务内容科学。项目经过精心设计,服务对象明确,服务内容合理,开展劳动实践的时间和次数较为充分、均衡。

( 3 ) 组织管理规范。管理机制完善,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10人,且相对稳定,管理、记录认定、资金管理、宣传推广等工作措施得力。

( 4 ) 社会效益显著。得到劳动服务对象、劳动实践单位等的认可和支持,新闻媒体关注度高,宣传报道广泛,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 5 ) 项目发展可持续。建立常态化工作模式,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较强,可推广性强。

四、项目建设和管理

获批立项的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精品项目,学校将资助建设经费2000元,实行动态管理,建设3年后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基地将予以取消。

五、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填报《宿州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附件2 ) 或《宿州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精品项目申报书》(附件3) ,于05月01日前将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申报书 (一式两份)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zxytw3685087@163.com。

联系人:王士权 联系电话:15665481228


附件:1.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精品项目申报汇总表

    2.宿州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3.宿州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精品项目申报书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宿州学院教务处

2022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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